更新时间:2024-06-12 04:44:57
5歲男童上課時與同學爭搶鉛筆,珍貴講本不慎被鉛筆芯紮到眼球,珍貴講本看護所工作人員害怕被追究責任不讓學生告訴家長,以致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期,並致該男童十級傷殘。近日,昆山法院審結了該起身體權糾紛案。本案受害者小明在事故發生時尚不滿6周歲,並於被告王某開設的看護所內就讀。。尋人啟事信息時報訊 (記者 羅陽輝) 為盡孝心,在廣州做生意的馬先生將63歲的父親從普寧老家接到廣州,誰料生活不到半年,他就吵著要回老家。5月22日這天,竟自己收拾行李走了,之後與家人失去聯係。馬先生懸賞30萬尋父,但2個月過去了,依然沒有父親的消息。馬先生在海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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